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東版(多倫多) - Ming Pao Canada Toronto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主頁    要聞     加國新聞     地產新頁     中國     國際     港聞     經濟     體育     影視     副刊    工商專業    股市行情  
即時新聞網 ·  醫事網 ·  車網 ·  樂在明廚 ·  置業頻道 ·  FAN club ·  分類網 ·  特刊專區 ·  香港股市行情
   
 
圖片
司法部長王州迪周四在渥太華出席記者會﹐談論特別委員會的醫助死亡報告﹐傳統部長祖莉 (Melanie Joly﹐左) 在旁傾聽。(加新社)
放大
 

其他新聞
詐騙破壞公信 魁省前省督入獄
天然災難基金 料年耗9億元
移民部資助推行新計劃 助外國獲士加快申請來加
虛擬眼鏡
不查看銀行帳單吃虧在眼前 男子賣車9年大懵照交保費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加國新聞
 末期病人尋醫助死亡開綠燈 精神病失智症者可預早要求
委會提交建議 未設太多限制

(渥太華25日加新社電)醫助死亡特別委員會周四向眾議院提交建議書﹐指民眾病重﹐無法治癒﹐或是無法忍受身心痛楚﹐可尋求醫助死亡﹐沒有太多限制﹐成熟未成年人數年後也可以用這種方式了結生命。

參、眾兩院特別委員會周四提交各方期待已久的報告﹐它建議﹕

*加拿大成年人忍受末期疾病或非末期疾病的身心痛苦﹐有權尋求醫助死亡﹔

*不應排除精神疾病﹐確診失智症(dementia)等智力減退病人﹐可預先要求醫助死亡﹔

*法例應在3年後擴展﹐到所謂心智「成熟的未成年者」。

16人特別委員會絕大多數成員贊成相對寬鬆的措施﹐醫助死亡維權團體立即讚揚他們。

但委員會3名保守黨國會議員有不同意見﹐說特別委員沒有保護弱勢者。他們提出異見報告﹐保守黨參議員則力撐多數立場。

特別委員會提出21項建議﹐提示聯邦政府如何制訂新法﹐回應最高法院去年的裁決。法官認定﹐加拿大醫助死亡禁令侵犯人們的生活、自由及人身安全權利。

最高法院限令政府﹐在今年6月6日提出新法﹐承認成年人有權尋求醫助死亡﹐前提是他們有明確的意願﹐受到很大的身心痛苦。

司法部長王州迪(Jody Wilson-Raybould)說﹐她希望在未來兩周內﹐為內閣備妥新法案。她承諾多與加拿大人溝通﹐商討「這個十分敏感、重要的議題」。

國會委員會建議﹐醫護人員有權拒絕這種服務。它又說﹐病人要求醫助死亡﹐最低限度﹐醫者因個人良心問題﹐不願意從旁協助﹐必須轉介病人。

它也指出﹐聯邦政府應與省府聯手﹐確保醫助死亡要求有書面憑證、有兩名沒有利益衝突的證人、兩名獨立的醫生判定事主符合規定﹐才能執行。

 
 
今日相關新聞
末期病人尋醫助死亡開綠燈 精神病失智症者可預早要求
18歲以下「成熟未成年人」 3年後亦可安樂死惹爭議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誠聘 , 待聘 ,
房屋出租  ,  招生  , 
服務  ,  買賣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