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本港於2011年起規定車輛停車需熄匙,即於60分鐘內不能空轉引擎超過3分鐘。立法會議員梁耀忠向環境局提出質詢,指有市民質疑條例未奏效。環境局指出,今年首9個月,接獲1171宗有關車輛停車不息匙的投訴,較去年全年增加4.3%,同期曾對558車輛進行計時,並向47名司機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有關罰款為320元。 首9月投訴較去年全年升4.3% 環境局資料顯示,該局於2012年接獲1802宗涉及停車不熄匙的投訴,至2013年按年減少38%,2014微升0.4%,今年首9個月的投訴個案,按年增加4.3%至1171宗。 環境局表示,據觀察,司機大體上比以往自律及重視停車熄匙,近年涉及車輛空轉引擎的投訴個案,較法例生效初期減幅顯著,今年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的數目與去年相若。該局稱,於停車不熄匙的黑點執法及宣傳的行動,見因停車不熄匙而要作計時程序的車輛數目有所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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