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針對龐巴迪公司未能如期向多倫多公車局付運合約內承諾的新街車數目,公車局現今正考慮透過法律途逕,要求龐巴迪公司交出延遲付運的5000萬元罰款。 按照公車局與龐巴迪公司達成的合約,公車局向該公司訂下的204部新款街車,至今應該有67部已經付運。然而該公司一直延遲付運新款街車,而在今年7月29日,公車局官員作出修訂,把今年內原來應付運的街車數目,修訂為23部,當中有20部應可以馬上投入服務。 然而龐巴迪公司表示,在今年年底以前,只可以提供16部新街車。 公車局表示,第11部新街車將於10月21日才可以收貨。在此情況下,公車局行政總裁拜德福(Andy Byford)昨日表示,已知會了公車局主席科爾,在本月28日的公車局上,討論應否透過法律行動,在彼此簽定的合約條款下,向龐巴迪公司追討5000萬元的延遲付運新街車費用。公車局明白乘客對於龐巴迪公司遲遲未能全面享用新街車服務感到不滿,當局將會繼續與龐巴迪公司商討,務求盡快解決這次延遲交付新街車的合約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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