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售貨員早前涉向一家三口淋鏹水後被捕,還押時報稱肚痛送院,其間透過毛氈掩飾,解下手銬及纏腰的鎖鏈逃去,及後再被警方拘捕。他被控逃脫羈押罪,辯方表示被告不希望進入勞教所,要求法庭判他即時監禁。 辯方:被告不欲入勞教所 被告梁家洛(19歲)被控一項在合法羈押下逃走罪,辯方引述勞教所報告,指報告正面,願意再次接納梁。不過梁表示仍有另一宗案件纏身,即使進入勞教所,亦會無心向學,表明不希望進入勞教所,梁的家人希望他能真心改過,要求法庭判被告一個較短期的即時監禁。 裁判官判刑時說,梁多次犯事,曾接受感化,亦到過勞教所服刑,但結果顯示以上方法「行唔通」,若判梁進入勞教所,刑期將超過1年,與本案罰則不成正比,判被告3個月即時監禁,但考慮他認罪,減刑至2個月。另外,梁家洛淋鏹水一案將於本月27日提訊。 【案件編號:KTCC297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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