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冬天即將到來,不少人都會更換暖爐,若有人上門聲稱能免費更換,應提高警覺!稍一不慎,除了金錢和精神損失,更可能惹上官非。警方及法律界人士指,即使事主報稱遭誤導,責任仍在自己,很難以英語不佳為由而令合同無效。
受害人鄭先生指,去年有自稱煤氣公司Enbridge的職員上門,指家中的冷暖氣機老舊,需要更換,強調是免費的。當時應門的是鄭太,她當場簽了合約,更按「推銷員」吩咐,當場與該公司的職員講了一通電話,但根本不知道對方是誰,只聽從指示「甚麼都說yes」,殊不知這樣做,已滿足15日內確認合約的法例要求。
其後鄭先生發現,煤氣帳單每月要多付約129元,鄭先生拿到合約副本後,才看到合同被更改過,又有文件被冒簽。
根據「合約」,冷暖機價值萬多元,鄭先生需每月分期付款,還足10年。鄭先生經交涉後,對方將價格減至5000元,但鄭仍拒絕就範,其後被該公司告上小額索賠法院,要求全額賠償冷暖機的價格。
萬錦市居民宋女士去年亦遭到同一間公司的詐騙,不過騙徒這次自稱市府人員,說事主家中漏煤氣,但因機器保養期未完,可免費幫她維修。
宋女士同意後,按對方要求,在一張白紙上簽名,以證明該「市府人員」獲准進屋。同日上門的華人技工卻把她的暖爐和空調更換,宋女士即時要求停止安裝,但被拒絕,對方強調宋女士有10天冷靜期,可致電公司取消。
最終宋女士找到該公司,發現她已「被簽合約」,公司後來提出免費幫她修理,但宋女士需答應不再追究,遭宋女士拒絕。
協助兩名事主的華諮處正透過消費者保護局,跟有關公司交涉。宋女士指,「過去以為加拿大很安全」,現在已提高警覺,「甚麼免費的,再也不信了。」
法律援助中心法律助理關滿意表示,中心亦曾收到大量類似投訴,但這些案件都很麻煩,因為簽訂了的合同已成法律文件,受害人很難證明受騙,加上很多案件都是事主反成被告,因為對方聲稱要向事主追討欠債。若能證明自己從未簽過有關文件,則比較容易脫身。
她指出,民眾為避免受騙,首要懂得分辨可疑人士,她指市府人員不會主動上門,通常以信件通知,因此若門外的陌生人聲稱來自政府,「一定是騙局。」若對方說話含糊,亦應提高警覺,市民亦應向對方查看身分證明文件和索取卡片。
不懂英語 合同仍有效
她又強調,新移民宣稱不懂英語,很難成為法院判處合同無效的理由,「要證明這一點不容易,加上在法律上,是你的責任去理解內容。」
關滿意說,最重要的是,不要即時在任何文件或平板腦上簽名,應要求對方留下合約,自己想清楚,或詢問懂英語的朋友。
約克區警方代表李永豐則指,任何人都無權進入私人地方,即使警員亦需要搜查令才能進入,若警告無效便應打911報警。
除了不要當場簽任何文件,更不要提供銀行戶口號碼、社會保險號碼(SIN)和駕照資料,李永豐指,若騙徒取得後兩者,足以盜用受害人身分,作不法行為。
若有人懷疑受騙報警求助,警員會調查對方說了甚麼,在事主家中安裝了甚麼,事主簽了甚麼合約等,再決定是否將案件列作民事或刑事案處理,如合約是冒簽,便屬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