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乙型肝炎患者冉金發在廣州讀大學期間,一直服用醫院開的乙肝藥物治病,4年間身高矮了8厘米,並出現其他不適。今年他看到一份國家食藥監的通報後,懷疑自己縮水與服藥後的不良反應有關,決定將開藥的花都區人民醫院與2家藥廠一併起訴至法院,索償48萬元(人民幣)。 廣州花都區法院昨日開庭審理此案。重慶籍的冉金發表示,2007年9月19歲的他考入華南理工大學廣州學院。在入學體檢時,他被查出患有乙肝,當時體檢報告指他身高1.71米。 2008年6月,他到廣州花都區人民醫院就診後,按醫生指示,先後服用天津藥物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以及英資製藥商葛蘭素史克(天津)有限公司生產的乙肝藥物「阿德福韋酯」2年多,此後出現骨軟化等症狀,直到2011年被確診患上腎小管疾病、骨質疏鬆症,常感到肩膀痛、下肢無力,腰部、膝關節也不適,甚至行動困難。同年8月停止服藥,身體才逐漸恢復,但身高縮小至1.63米。 冉金發稱,今年4月他無意中上網發現自己服用的阿德福韋酯,被國家食藥監列為有一定風險,會出現的不良反應與他情況琣X,冉金發翻查發現2間藥廠均未提醒可能導致的不良反應。於是在今年5月,冉金發將開藥的醫院與2家藥廠一併告上法院,索賠包括醫療費、誤工費、精神撫慰金在內共計超48萬元。 昨日庭審期間,醫院代表認為院方沒有用藥責任,且在沒有說明書提示和國家警示情況下,也不存在告知義務。 不過,2間藥廠表示,當年藥物說明書中有告知副作用和不良反應,也要求使用者密切注意狀況。目前該案處於雙方交換證據階段,下一步將對證據進行司法鑑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