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熱血公民成員去年9月於亞洲博覽館,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抗議人大「8•31決定」。他早前承認參與非法集結罪,昨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辯方昨求情時指出,被告知道自己的行為沒顧全法律後果,已深感後悔,願意履行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被告馬啟聰(26歲)去年9月1日在亞洲博覽館示威,帶領其他示威者衝過安檢站防線,其間高叫「打倒共產黨」口號。後來馬與其他人衝過保安防線,到達警方鐵馬前方,更有人數度搖撼鐵馬,最終警方施放胡椒噴霧將被告及其他人制服。 同案另一女被告、熱血公民成員周敏(22歲)亦於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結及拒捕罪成,本月19日判刑。 辯方早前表示,事件源於政治訴求,包括「全民制憲」及「公民提名」。被告原意是關心香港,承認行為過激,但強調只引起小規模混亂,事件中無人受傷。 【案件編號:TWCC57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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