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經常在旺角佔領區出現、有「佔旺畫家」之稱的潘運瑭(27歲),被指今年1月3日於旺角西洋菜街荷里活中心外因收檔被阻,與休班警長爭執,並拳打警長面部,經審訊後昨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辯方隨即呈上甘浩望神父(甘仔)的求情信,請求輕判被告,助他重投新生活,惟裁判官認為被告並非初犯,決定判他監禁10天。 收檔被阻爭執 拳打休班警臉 暫委裁判官崔美霞昨裁決時指出,遇襲警長的證供「誠實可靠、堅實」,亦無矛盾和牴觸。辯方早前質疑,警長聲稱直至案發翌晨才見醫生,但醫療報告顯示,他案發當晚已獲醫生治理;裁判官認為上述分歧並不重要。反之,裁判官認為被告並非誠實可靠的證人,批評他部分證供前後矛盾。至於被告聲稱警長主動把面撞向他的手,裁判官認為有關說法屬不可能,並指警員無可能在眾目睽睽下誣陷被告。 甘仔寫信求輕判 官﹕被告非初犯 控方指被告過往有19項案底,其中8項與暴力有關。辯方求情時表示,遇襲警長事後只感觸痛,故本案性質並非最嚴重,請求輕判被告罰款或緩刑,惟裁判官表示看不到輕判的理由。 【案件編號:KTCC248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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