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去年10月15日佔中期間,警方在添馬公園清場時爆出七警「暗角」打人事件。速遞員同日爬上該處一個變電站徘徊踱步,落地後舉起雙手面對警察,拒絕離開,又撥走對方的手。他早前經審訊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昨被判1年感化令。 裁判官早前索閱被告文志偉(32歲)的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報告建議被告接受感化。被告昨求情重申干犯此案時沒有案底,重犯風險低,並會遵守感化官指示。被告於審訊期間另被裁定觸犯刑事疰a,被判1年半感化。兩案的感化令同期執行,他在庭外重申自己沒有阻差辦公。 控方案情指出,警方在添馬公園一帶清理阻礙物時,文在變電站上大叫,其他示威者隨之起哄。文返回地面又高舉雙手,在警察面前一動不動,未理勸喻,沒有離開。警員上前制止被告,被告立即撥開警員的手,企圖離開。惟被告被警員按在地上,雙手拉後套上膠索帶被制服。 【案件編號:ESCC1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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