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拖車拖走一輛故障中型貨車,駛至何文田佛光街上斜,纜索突然斷裂。壞車「甩拖」後溜後下斜,撞向交通燈後反彈再撞向住宅外牆後翻側。七旬翁被碎片擊中受重傷,康復後須輪椅代步。拖車司機事後承認剪去纜索撕裂部分再使用,昨承認使用危險車等兩罪候判。 被告李子聰(30歲)昨否認危駕致重傷罪,獲控方同意承認使用危險車輛的交替控罪;他另承認使用殘缺車輛罪,指拖車的左強制前燈失靈。辯方求情指出,李事發前感覺壞車搖晃並產生拉力,落車查看時壞車突然「甩拖」。李立即奔向壞車,攀上司機位車門,嘗試拉手掣煞車但失敗。辯方強調李已盡力救車,並且受傷,兩條肋骨斷裂。他保釋等候社會服務令報告,本月23日判刑。 事發於去年9月24日早上,警方電召拖車公司,及後李應召到加士居道天橋拖走故障的中型貨車,往何文田車輛扣留中心。惟他駛至佛光街上斜,纜索斷裂而壞車溜後,撞向安全島及交通燈,繼而撞向一住宅。72歲梁姓男子被碎片擊中,頭部多處受傷及骨折,後來受感染令右邊身體失去活動能力,康復後需使用輪椅。另一22歲鄭姓男子則在走避時跌倒輕傷。 警方調查並綜合拖車業意見,發現壞車未有拆去後輪差速器(用於調節兩邊後輪的轉速,讓車輛轉彎),增加拖行的阻力。李於事後一天被捕,警誡下稱不知道要移除差速器,並指使用肇事纜索半年,曾有撕裂,他剪掉該些部分後繼續使用。他表示隨師傅「學師」半個月後,從事拖車工作約4年。 【案件編號:KCCC9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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