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對夫妻疑未有入戶所居住的公屋單位,房屋署認為他們為非認可的居住人士,故昨日冀收回有關單位。惟夫婦二人拒絕交樓,反鎖在寓所內,揚言跳樓自殺,職員報警求助。警方及消防員接報趕到,警員帶備爆破工具上樓,消防員除了打開氣墊,亦派「飛將軍」在場戒備。事件擾攘約兩小時,夫婦情緒冷靜,自行開門;經談判後,房屋署暫緩收樓行動。 母親為戶主 婆媳糾紛遷出 事件中企圖跳樓的39歲男子姓蕭,與38歲姓黃的妻子,事後自行開門,毋須送院。據悉,涉事單位本來屬蕭男及其母居住,蕭男疑未有入戶,故不屬該單位認可居住人士。後來蕭男結婚,但因婆媳關係不佳,本來的女戶主蕭母遷出,剩下夫婦居住。男事主因沒有戶籍,故其妻也沒有戶籍,房屋署調查後,決定收回單位。 昨晨10時許,房署職員到沙田新翠h新明樓19樓一個單位收樓,夫婦二人拒絕開門,情緒激動,稱要跳樓自殺,職員遂報警求助。 警方及消防接報到場,消防在樓下張開救生氣墊,並派出「飛將軍」在上層單位游繩戒備。警方派出談判專家,經約兩小時游說後,二人自行開門,與房署職員對話。 房署:因夫婦情緒不穩 延期收樓 房屋署發言人表示,根據房屋條例,昨日進行收回單位行動,因住戶單位內的非認可人士情緒不穩,遂延期執行有關行動。於該區設議員辦事處的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指出,蕭男入住該單位約30年,曾向房署申請加入戶籍不果,亦有就事件向他求助,但因私隱問題不能透露詳情。公屋聯會主席王坤表示,按公屋政策規定,戶主滿18歲的子女,不可加入公屋戶籍內,若要照顧年邁父母,則可酌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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