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美國聯邦檢控官的起訴書,寫明檢控了前任多米尼加駐聯合國副大使洛倫索串謀貪污、行賄、串謀洗錢,不過在該3項指控中,只是不具名寫茖賄者是「聯合國大會主席暨安提瓜駐聯合國永久代表」,至提出第四、五項「個人入息稅虛假申報及欺詐」控罪,才點名被控者是阿什,惹來外界猜測兩人是否享有絕對外交豁免權的疑竇。 官職範疇以外罪行 仍可檢控 《華爾街日報》表示,阿什和洛倫索可以在某些情G下行使聯合國《憲章》訂明的外交豁免權,不過亦非「完全免疫」,可能因官職範疇以外的罪行被檢控。聯合國《總公約》第5條第20節強調,各國「給予官員特權和豁免是出於聯合國的利益,而不是為個人私利」,聯合國秘書長若認為某官員所獲豁免妨礙司法、損及聯合國利益,就須放棄相關官員的豁免。 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外交事務分析員福爾克指出,今次起訴書清楚表明,豁免權並不適用於包括虛報稅務資料等控罪,「美國聯邦檢察官辦公室相信,阿什和洛倫索所犯事項是在其外交職務以外」。 紐約檢控官巴拉拉未有解釋為何只控告阿什漏稅逾120萬美元(936萬港元)而非貪污。不過他明確說﹕「我們不認為可以提出任何豁免,以避過目前的指控。」 阿什周二在紐約寓所被捕,准以100萬美元有條件保釋在家受軟禁。其律師稱,阿什準備行使外交豁免權,極力應對指控。 大會主席屬禮節職位 任期一年 聯合國大會主席屬禮節性質職位,負責宣布每次全體會議開始及結束、主持會議等。此職位須於每年9月召開聯合國大會前最少3個月在聯大會議上循選舉產生,任期一年,薪俸由所屬國家負責。 (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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