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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明報專訊】日本櫪木縣警察槍殺中國研修生一案,日本最高法院近日裁定,駁回死者家屬索賠約5000萬日圓的上訴。判決書稱,2006年6月,38歲的中國研修生羅成在馬路上接受警察例行盤查時逃跑,警察開槍,擊中其腹部,致其死亡。
此前,警察稱羅企圖用石頭打他,但東京高等法院曾判該證詞不可信,縣政府應賠償1000萬日圓。
高等法院近日以被告開槍屬「正當防衛」為由,推翻原判,駁回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