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有港大校委被指批評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並非博士,本報翻查2013年至今的港大首席副校長及副校長的學歷,發現現時6人中有4人具博士學位,當中副校長何立仁(教學)、賀子森(研究)及高為元(環球事務)獲博士,康諾恩(行政及財務)則擁有英國阿伯丁大學頒授的榮譽法學博士;但副校長蘇彰德(大學拓展)及署理首席副校長譚廣亨,根據港大列出的學歷,未見他們擁有博士學位。
至於2013年仍在任、現已離任的4名主管,前首席副校長錢大康、前副校徐碧美(教學)及麥培思(校園發展)3人擁有博士學位,另一前副校長周肇平(外務)的學歷未見有博士學位。而據行政會議網頁,行會成員、理大前行政副校長楊偉雄獲學士及碩士學位,但沒提及他持博士學位。
陳文敏昨在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表示,在法律界有沒有博士學位並非很重要,本港終審法院法官也沒博士學位,世界知名大學如哈佛及劍橋,很多院長都非博士。
蘇鑰機﹕Google Scholar被搜次數 非學術指標
另外,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稱,校委廖長江在前日會議上引述陳文敏在Google Scholar被搜尋次數,質疑其學術水平不逮。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蘇鑰機表示,Google Scholar是衡量學者學術水平常用工具之一,惟廖所指的被搜尋次數不是衡量指標,被引用次數才是最常用的指標。
蘇指出,學術界一般使用Google Scholar與Web of Science(WOS)兩大數據庫作參考。Google Scholar涵蓋內容較廣,包括論文與書籍;WOS只蒐集權威期刊的論文。兩者均有認受性,前者較大眾化,後者為大學訂閱的數據庫,因歷史悠久,在學術界較具權威。他認為應綜合兩數據庫的資訊才能準確衡量學者學術水平。蘇鑰機補充,除被引用次數,Google Scholar亦提供H指數(Hirsch Index)作參考,H指數愈高,代表該學者有更多文章被引用,其學術影響力更大,大學聘請學者時亦會要求學者提供H指數作參考,但強調H指數不能用作跨學科比較。
范太﹕名譽資深大律師咩薄H 余若薇﹕好巴閉
陳文敏是全港唯一一名「名譽資深大律師」,當年由時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委任;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昨質疑「名譽資深大律師係咩謘H」本報翻查《法律執業者條例》第31條,列明終院首席法官可在諮詢大律師公會執委會主席及律師會會長後,委任符合特定身分且對香港法律作出傑出貢獻的大律師作為名譽資深大律師。
2003年10月陳文敏獲委任為名譽資深大律師時,時任大律師公會主席陳景生致辭說,陳文敏是極少數取得學術成就及同時積極執業的人,為香港法律提供了卓越貢獻。港大校友、大律師公會前主席余若薇說,要成為名譽資深大律師不容易、「好巴閉」,終院首席法官要廣泛諮詢其他資深大律師的意見才可委任。她又指陳文敏除教學、出版很多書籍和論文外,亦打過很多知名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