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18歲應屆文憑試男考生被指於去年10月佔領期間,將警方放置在金鐘龍和道石壆上的「雪糕筒」擲向馬路,導致車輛急煞,事後他更張開雙手,招手示意其他示威者衝出馬路。男生昨否認非法集結罪受審,辯方指即使男生確曾向馬路擲雪糕筒,但沒有證據顯示與其他示威者的行為有關連。 辯方指沒證據顯示鼓動其他人 被告羅焯勇(18歲)昨否認於去年10月14日,與另外3人在龍和道附近非法集結,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案發時在場執勤的女警長翟珮詩昨供稱,當晚有示威者將龍和道行人路上的鐵馬推向馬路,警員上前勸止,其間翟見到羅衝出馬路,跳上龍和道行車線中央石壆,將警方放置在石壆上的雪糕筒擲向馬路,導致馬路上的車輛需急煞。 翟與同袍制止羅,羅大力反抗,更企圖逃走,其間在場示威者不斷叫囂要求警員放人,又以打開的雨傘襲擊翟等人,最終翟需要在其他警員協助下,才能將羅帶離現場。 女警:高舉雙手唔代表唔激烈 辯方大律師指羅在被制服的整個過程中沒有激烈反抗,且態度合作,高舉雙手,但翟不同意,在觀看案發時的新聞片段後,翟指「高舉雙手唔代表唔激烈,佢(羅)都可以用力謘v。案件押後至下月2日裁決。 【案件編號:ESCC116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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