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上次提及房東可向小額法庭討回搬出租客的欠租。所以今次集中討論債主(房東)怎樣向債仔(租客)討回欠款。
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債主要負起追討還款責任。所以在提出訴訟之前,最好知道債仔的金錢、物業和其他人對債仔的欠款(例如:薪金或銀行藉口等) ,這樣債主會有更大的機會取得還款。
當小額法庭判邑聽D勝數,債主可以先寫信要債仔還款。但如果債仔不願還錢和不能達成滿意的結果,可以怎辦呢?
1. 要求債仔個人財產聆訊
這聆訊的目的是對債仔經濟情G和還款能力作出評估。考慮項目包括: 薪金、債主擁有汽車或物業和銀行戶口。
2. 扣取薪金和銀行戶口
債主可以要求扣取債仔的薪金、銀行戶口和其他人欠債仔的還款。不考慮的項目包括失業保險金,社會援助金和退休金。扣取令為期六年,每次可延長六年時間。
3. 可沒收債仔個人財產
債主可要求執法人員沒收個人財產和公憬蝵璅蚆棷琚C例如:
i)衣物
ii) 傢私、用具、食物和燃料
iii) 債仔在生意上需要用具
iv) 農作用的用具、書或機器
v) 一輛汽車 (價值有規限)。
以上項目是有限定定額。沒收令為期六年和每次可延長六年時間。
4. 要求債仔地或物業作抵押
債主可要求拿債仔現有物業或將來物業作抵押。如債仔想賣物業時,必須在賣物業後將欠款還清。債主亦可以要求執法人員賣掉債仔以作還款。抵押令為期六年和每次可延長六年時間。
5. 聘用收數公司
債主可以聘用收數公司幫助收數(法庭命令) ,收數公司大多數以收到還款以%計算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