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聯邦大選的選戰已開打,一般認為各黨候選人都有黨中央支持﹐人力﹑物力皆不乏﹐但事實相反﹐黨候選人與獨立候選人一樣﹐競選經費都靠自己能力籌款﹐籌得經費多少﹐則視乎候選人在區內的號召力﹔不過﹐即使候選人籌得的選舉費少過預期﹐候選人寧願量入為出﹐亦不會自掏腰包。
無論黨候選人或獨立候選人﹐向加拿大選舉事務署參選時﹐均須預繳1,000元報名費(選舉後可退回)﹐以及委任一名代理及一名合資格核數師﹐才可以正式籌募及使用競選經費。各候選人在選區的競選經費都按區內選民數量計算設限﹐若籌得的競選費超出上限﹐超出的款項要上繳黨中央﹐又或存放在所屬政黨的選區選舉委員會戶口內﹐留待下屆選舉使用。
至於獨立候選人會否借參選及籌款﹐混水摸魚﹐曾於2008年代表聯邦保守黨參加國會選舉的劉秉純表示:機會不大。
他說﹕「首先﹐獨立候選人要靠個人關係在社區籌款已經不易﹐而且候選人都要委派一名合資格的核數師﹐帳目公開。」當年他在社區共籌得約8萬元競選經費。
取得10%選票可取回60%競選經費
候選人在選舉結束之後﹐只要取得10%選民的選票﹐便可向政府申請取回60%已花掉的競選經費。
對於黨候選人要將自己部分籌得的經費上繳中央﹐劉秉純指那並非強制性。但若是政府的部長級候選人﹐上繳經費則是無可避免﹐因為部長級候選人有一定人際關係﹐籌款比較容易。
有指政黨要在聯邦大選取勝﹐85%取決於該黨的全國性競選活動﹐15%則是各候選人的地區性選舉活動。地方候選人將籌款上繳亦無可厚非﹐因為涉及的經費始終太大﹐難靠一人之力取得。
獨立候選人籌款更難
候選人在社區籌款並不容易﹐尤其是在被視為某黨票倉的選區中﹐反對黨候選人更難搞關係﹐籌款已經難﹐而黨中央通常亦不聞不問﹐選戰較艱難。除非一些選情較激烈的選區﹐黨中央才願借調一些資源。獨立候選人籌款就更不易。
要成為黨的提名候選人﹐當事人要先向該區的選區委員會表達意向﹐並經過初步箍選﹐並要面試﹐了解當事人的背景﹑對黨是否忠心等。得到選區委員會的認可後﹐才舉行黨內提名﹐在提名中只要取得選區內最多黨員支持﹐就可正式做黨候選人。
獨立候選人雖可省卻黨提名的程序﹐但要成為大選候選人﹐亦與黨候選人一樣﹐尚要向加拿大選舉局提交區內至少100名選民的簽名及地址等個人資料。這些簽名都必須有擊證人作實。
印刷宣傳單張支出最大
在一個競選活動中﹐選舉費用主要用在競選辦公室的租賃(必須以市價計算)﹑水電費﹑草地宣傳牌﹑傳單印製﹑網頁設計及製造﹑廣告﹑市場推廣﹐競選經理(可義工或受薪)﹑郵費(以郵寄方式將宣傳單張寄給選民)。
劉秉純則指﹐以他經驗﹐各項競選費用中﹐以印刷宣傳單張的支出最大﹐佔總競選經費一半﹐因為當中牽涉設計﹑印刷﹑派發及郵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