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明報》前總編輯、現任世華網絡營運總裁劉進圖去年2月26日在西灣河海旁被斬傷,案件昨於高院續審。劉接受辯方盤問時承認未能認出襲擊者,案發時「只係見到佢背脊」,只知對方戴蚗Y盔,亦「無辦法記憶到」對方的衣著。有目睹案發經過的市民供稱,看見身穿黑色上衣、戴黑色頭盔的男子,上下揮動約30厘米、類似刀的硬物。
稱受傷後不見路人未求救
劉進圖昨供稱,案發當日被斬傷後隨即致電999報警,當時施襲者已乘電單車離去,他亦沒看到其他路人,故未有向他人求救。不過當他與報案中心通話時,曾有途人在附近經過,並問他「使唔使報警?」但他忘記當時如何回答。
控方向劉展示多張照片,包括他在案發現場遺留的血漬,以及當日所穿衣物,照片顯示劉的上衣和皮帶均被迠}。控方又展示從次被告黃志華手機內擷取的一張照片,劉看過後稱該照片攝於約1年前,「因為件外套都幾新」,當時他正出席研討會。
稱無法記憶施襲者衣著
代表首被告葉劍華(38歲)的大律師艾勤賢開始盤問時表明,只有一條問題要問劉進圖。艾強調眾所周知劉於案發當日遇襲,故本審訊並非為找出當日劉身上發生什麼事,而是找出誰人要為襲擊負責。艾問劉是否未能認出襲擊者的身分,劉表示同意,艾隨即表示沒其他問題。代表次被告黃志華(38歲)的大律師Martyn Richmond亦表示,沒任何問題。
主控官黎德誠覆問時,要求劉描述施襲者,劉表示:「我只見到有一個人坐鶾q單車上戴住頭盔,我係從後睇上去,見到背脊;我見到另一個人跳上電單車後座,戴住頭盔,我都只係見到佢背脊。」黎問劉是否記得施襲者的衣著,劉表示「我無辦法記憶到」。
控方傳召7目擊證人
控方亦先後傳召7名目擊證人作供,其中海事處司機譚偉豪供稱,案發當日駕駛政府小巴,接載同事離開西灣河水警基地,駛經西灣河太康街時看見有身穿黑色上衣、戴黑色頭盔的的男子站在私家車旁,並上下揮動長約30厘米、類似水喉通或刀的硬物。該中國男子,身高約5呎7吋,中等身材。譚隨即把小巴停在私家車前,從倒後鏡看見小巴後有一輛電單車,並發現上述男子登車後由司機載走。
途經司機睹頭盔男揮刀狀物
海事處職員黃炳雄供稱,案發當日早上他乘坐政府小巴離開水警基地,並在車上看見有人站在私家車旁,左右手前後擺動作打架動作,他隨即說:「有人打交喎」,有同事「八卦」地東張西望。黃形容該人身穿黑色上衣,頭戴黑色頭盔,但不記得對方衣服的款式。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328/14】
明報記者 黃建邦 實習記者 黃文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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