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明報》前總編輯、現任世華網絡營運總裁劉進圖去年2月26日在西灣河海旁被斬傷。兩名水喉工人事後被指是刀手及負責接應的司機,昨於高院否認有意圖傷人及盜竊共3罪受審。控方透露,有人向兩被告各支付10萬元作報酬,其中一人稱至今仍未收到錢,另一人警誡下說﹕「唔知會搞到咁大鑊。」二人逞兇後隨即到內地,其中一人聲稱到內地「K骨」。
兩被告否認控罪
首被告葉劍華及次被告黃志華均38歲,葉昨否認兩項偷竊及1項有意圖傷人罪,黃則否認1項偷竊及1項有意圖傷人罪。控罪指出,兩被告於2月26日在西灣河太康街非法及惡意使劉進圖受嚴重傷害,並於2月12日至13日在粉嶺聯興街偷去呂桂騰名下、車牌號碼為NB3861的電單車。首被告葉劍華另被指於今年2月8至13日,在香港偷竊一個號碼為BW6873的電單車車牌。
主控官黎德誠昨讀出開案陳辭,指案發前有人向兩被告各支付10萬元作行兇報酬,首被告葉劍華在警誡下稱:「我都係收人錢做洁A我負責隅恣A斬人係華仔斬謘v,更稱至今仍未收到錢。次被告黃志華則表示:「阿sir,我斬佢鶖伬曭彊\係劉進圖,我都唔知會搞到咁大鑊。」警員曾把兩被告的招認口供筆錄在記事冊上,並由他們簽名作實。
遇襲感背遭撞擊腿發麻濺血
現年50歲劉進圖昨供稱,自2012年起擔任明報總編輯,2014年調任世華網絡營運總裁,主要負責網上新聞和出版教育刊物。他透露每日上班前,習慣駕車到西灣河太康街的東堤餐廳吃早餐,至11時前到柴灣的辦公室上班。
劉憶述案發當日早上9時許出門,駕車到太康街打算吃早餐。泊車後,他打開車門下車,見到車廂內有垃圾,遂彎腰欲把它們扔到垃圾桶,卻突然被人襲擊。他憶述當時感到背部被硬物撞擊,雙腿突然有發麻的感覺,更發現紅色血液從身體滴到手心,而且雙腳無力,只能坐在地上,「我知我受鰶芊v,遂拿出電話致電999報警。由於劉擔心失血過多,報案後他只好躺在街道上等待救援。
劉目睹頭盔男登電單車逃
劉續供稱,遇襲後曾看見一名戴頭盔的男子,跳上其私家車前方的電單車,並由另一戴頭盔的男子迅速載走。控方指出,次被告黃志華案發時斬了劉數下,行兇後把刀攝在外套內,並登上首被告葉劍華的電單車離去。電單車其後駛至附近的西灣河街,兩被告隨即下車,黃把頭盔交給葉,其後乘的士離去,葉則把頭盔袋好,乘另一輛的士離去。
行兇後即返內地稱「K骨」
二人其後相約在九龍塘港鐵站見面,黃因怕舊鞋沾上血漬,遂由葉以私家車接載到商場購買新鞋,二人其後於當日下午一同前往內地。控方指他們是為了匿藏,葉則向警員解釋是到內地「K骨」,其間他曾短暫回港拿錢。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328/14】
明報記者 黃建邦 張梓鈴 謝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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