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省1名房東酒醉後襲擊租客﹐被判賠償對方約30萬元。該省最高法院法官肯特(Nigel Kent)裁定﹐這名來自米申(Mission)的房東用金屬杆襲擊1名租客。根據法庭文件﹐雙方曾經發生爭執﹐在租務委員會對簿公堂﹐結果導致這名房東損失了1個月的租金。事發於這名住客的妻子所租住的物業。據法庭文件顯示﹐這名住客作供稱﹐房東先是發出連串的恐嚇電話﹐其後駕車到達﹐以圖對質。 根據法庭資料﹐這名住客伸頭出窗外﹐用粗言驅趕這名房東﹐但被對方用金屬杆襲擊﹐於是兩人扭打一團﹐直至該名房東被拘捕。他被落案起訴持械傷人、襲擊他人引致身體受傷及口頭恐嚇的控罪。這名房東曾辯稱出於自衛。不過﹐法官肯特並不接受﹐並且裁定這房東是引起事端之人。 法庭文件指稱﹐該名租客事後需要留醫﹐受到的傷害計有永久性的頭痛、頭暈、平衡障礙及疲倦。 法官原判定該租客可以獲得349,202元的賠償﹐不過﹐其後裁定他沒有留在屋內避免衝突﹐反而是在屋外與房東對峙﹐所以也要承擔部分責任﹐因此將賠償額減少至29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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