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百年老字號「同珍醬油」第三代掌舵人王賜豪,在父親王仲銘去世後成為遺產執行人。王賜豪的侄兒王大為及兩名同父異母七旬兄姊早前興訟,指王賜豪沒有在遺產清單中交代其中3.35億元遺產,以及遲遲沒按遺囑分家產,要求撤換遺產執行人,去年高院裁定王大為一方敗訴,王賜豪繼續當執行人。 曾入稟促撤換遺產執行人敗訴 王大為日前再入稟高院,控告王賜豪等家族成員,要求法庭聲明3筆合共逾3.25億元、由王仲銘借予家族公司3名股東的貸款屬遺產的一部分,另要求王賜豪交代有關貸款是否故意拖欠和相關利息金額等,以及遺產的最新帳目情G。 兩名原訴為王仲銘的女兒王靄倫及長孫兼同珍集團董事總經理王大為,5名被告分別是王仲銘兒子同珍集團總裁王賜豪、女兒王曼霞、二人的母親張兆豐、王仲鉻另一兒子王達倫,以及已故同珍集團老僱員陳柳江(譯音)。 指3億借出貸款屬家族遺產 入稟狀指出,根據去年3月的估算,王仲銘遺產接近7億元,其中最大筆來自3.25億元由王仲銘借出的貸款,其餘包括9100萬元現金、股票逾1.58億元、物業及土地共值1.17億元等,兩名原訴及5名被告全部都是遺產受益人。入稟狀續指出,王仲銘於2005年前,分別向家族公司3名股東借出合共3.25億元貸款,但原訴指出其中一名股東同珍建築有限公司並非家族公司股東,而是由王賜豪、王達倫及王靄倫持有。 入稟狀指出,王賜豪於去年7月一份法庭誓章指出,父親於2003年後已逐步把名下公司權益轉予他,當中亦包括上述3.25億元貸款,但原訴一方稱,王仲鉻從未有意欲把有關貸款轉予王賜豪,現遂興訟要求法庭頒令上述貸款屬遺產的一部分。 【入稟編號:HCA156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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