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根據聯合國報告的定義,電子垃圾(又稱電子廢物)指所有被棄置的電子產品及其零件。隨荇犮N進步,人類使用的電子產品愈來愈多,更換也愈來愈頻密。根據綠色和平資料,發達國家電腦的平均壽命由1997年的6年縮減至2005年的2年。這導致電子垃圾量不斷增加,對環境和人體健康造成傷害。 本港法例第354章《廢物處置條例》就規劃及處置廢物定下法定基準,列明具有害成分或被有害成分污染的電子垃圾屬「有害電子廢物」,包括舊電腦顯示屏和電視機中的陰極射線管、廢電池、所有含水銀、鉛、鎳或其他有毒重金屬的廢零件。香港浸會大學2013年針對電子垃圾場及潛在風險研究,發現場內的塵埃、空氣樣本都含金屬,當中以拆解區的鉛含量最高。 處理成本高 非法運往落後國 綠色和平資料顯示,自1990年代,歐盟各成員國政府、日本與美國一些州政府各自設立電子垃圾回收系統,但大部分國家/地區還沒有能力處理大量電子垃圾,故開始將電子垃圾出口至工人保障與環保法律皆不完善的發展國如中國和印度,加上發展國回收電子垃圾的成本比較低(美國回收再造電腦屏幕的成本大概是中國的10倍),吸引發達國將電子垃圾問題轉移到發展國。雖然中國已於2000年立法禁止電子垃圾進口,但綠色和平的調查發現該法例並沒有落實執行,電子垃圾貿易在廣東貴嶼一帶仍非常活躍,變成中國主要的電子垃圾處理場。 ■相關概念 廢料處理(waste disposal) 環境污染(environmental pollution) 健康風險(health risk) 多層思考 1. 根據以上資料,指出全球電子垃圾概G及其主要影響。 2. 全球化下,各國在電子垃圾的處理上引起什麼爭議﹖解釋你的答案。 (答題指引見另文) 參考資料 聯合國2014年度環球電子垃圾監察報告﹕ i.unu.edu/media/unu.edu/news/52624/UNU-1stGlobal-E-Waste-Monitor-2014-small.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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