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渥太華14日加新社電)哈珀政府的滅罪日程遭遇打擊﹐加拿大最高法院周二否決一項法律﹐不同意對槍支罪案的罪犯課以強制最低刑期。
最高法院作出6票對3票的裁定。撰寫多數判詞的首席法官麥克拉克蓮(Chief Justice Beverley McLachlin﹐圖)指出﹐該法令違反憲法。最高法院維持安省上訴庭2013年的裁決﹐它認定該法律殘忍與異乎尋常。
最高法院指出﹐強制最低刑期不利一些「極少或沒有道德錯誤」、或「對公眾幾乎或沒有危險」的人﹐比如繼承一件武器﹐但沒有及時獲得牌照的人。
麥克拉克蓮代表大多數法官寫道﹕「如同安省上訴庭的結論﹐在牌照類型犯罪的嚴重程度﹐與強制的3年最低刑期之間﹐存在『嚴重脫節』。」
聯邦司法部長馬逵(Peter MacKay)發表聲明說﹐政府將檢討最高法院的決定﹐以確定「下一步行動﹐以保護加拿大人免受槍支罪案威脅﹐確保我們的法律仍能適當回應。」
「政府仍將繼續嚴厲打擊重案罪犯﹐及危害社區者。」
麥克拉克蓮還針對政府一項核心依據﹐即宣稱推出更嚴苛刑期﹐能令國民更安全。
她寫道﹕「政府尚未證明﹐強制最低刑期﹐是遏制與槍械有關罪案的手段。經驗證據表明﹐事實上﹐最低刑期並不能遏制罪案。」
加拿大律師公會(Canadian Bar Association)刑事司法主管戈塔迪(Eric Gottardi)﹐歡迎最高法院的裁決。他說﹐並無確實證據表明﹐嚴格刑期可以遏制罪案。
他說﹕「過去10年之中﹐幾乎政府每項提出的法律﹐都附帶強制最低刑期。這是向政府發出的有力信息﹐它對什麼合乎憲法的自檢﹐明顯沒有奏效。」
戈塔迪說﹐本案集中於槍械犯罪﹐不會影響其他法律中的最低刑期﹐比如擁有大麻植物、性侵犯、兒童色情圖片﹐以及欺詐、盜竊罪等。
但支持強制最低刑期的多倫多律師博尼(Gannon Beaulne)認為﹐最高法院越權。
撰寫反對判詞的法官莫達維爾(Justice Michael Moldaver)響應這個說法﹐稱那不利達成遏制槍支犯罪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