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已畢業的男中學生在佔領旺角期間「起飛腳」襲擊警署警長,早前被裁定襲警罪成,判處1年感化令。控方昨提出索取被告的感化報告,獲裁判官批准。 事主口供有偏差 官:仍可信 被告羅偉邦(19歲,圖)早前被裁定去年11月25日在旺角彌敦道608號外,襲擊正執行職務的警署警長陳耀倫。感化官指被告成長時與家人關係疏離,甚少參與群體活動,建議被告接受感化,被告亦表示打算繼續升學。控方申請索取被告的感化報告,辯方未有反對,遂獲批准。 根據供辭,事主於佔領區執勤以維持秩序。被告則在人群起哄時,舉起帳篷並揮動,撞到陳的手臂,及後右腳踢向事主左腿,並轉身逃走。事主庭上供稱小腿前方受傷,醫生報告指他小腿外側瘀傷。裁判官朱仲強認為事主傷勢輕微,供辭與醫療報告有偏差,其供辭仍然可靠及準確,裁定被告罪成。 【案件編號:KCCC417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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