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警員涉以搜身為名於灣仔警察總部女廁內非禮來港實習的內地女醫生,案件昨續審。女醫生作供稱,事發時感度日如年,只想盡快離開,但又害怕當場「拆穿警員的把戲,他會殺人滅口」,遂配合對方要求。她更慨嘆本港作為法治之地,「想不到竟然有警察會做這樣的事情」。 嘆法治之地有警察如此 34歲持雙程證來港的女事主X供稱,今年1月12日,她因涉及盜竊罪而被帶到灣仔警察總部,接受調查後於翌日凌晨獲准保釋。她步行至警總附近的天橋時,身穿紅色外套的被告鄺浩雲(26歲),突然從後以普通話大喊「小姐小姐」,指她尚未被搜身,需與鄺回警署搜身。X指因見到鄺從警署離開,且他身上掛有證件,遂認為他是警察。X稱曾質疑搜身應由女警執行,但鄺指有關女警已下班。 X其後被鄺帶到警總地下女廁,二人一同入內。X應鄺要求脫去外套,鄺以雙手拍X的四肢,繼而要求X拉起上衣。鄺先隔荅摀繨I了X的胸部兩下後,再伸手入胸圍內摸X兩邊胸部兩下,完成後叫X把衣服拉下來。X稱她以為搜身就此結束,豈料鄺叫她把褲子脫下,鄺自行拉開X的內褲看了兩眼後,再要求X脫去內褲坐在馬桶上,讓鄺蹲下來看她的私處。 否認與警離開「表現如夫婦」 X說,案發於凌晨,當時她感到很疲倦,腦海一片空白。鄺要求搜身時,她想到離開警署前沒有人「好像電視堶惜@樣」向她搜身,遂配合鄺的要求。惟當日早上休息過後,她開始感可疑,致電回警署查詢後揭發事件。雖然有文件指案發前一日已有女警向X搜身,但X認為女警沒有碰她的身體,不算是搜身。X又否認辯方質疑事發後她與鄺離開警署時表現如夫婦,認為自己當時沉默不語已是「不正常」。 【案件編號:ESCC16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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