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槍手莫尼斯在悉尼挾持人質,終導致他和2名人質喪生。澳洲傳媒就事件向伊朗當局查詢,伊朗警方回應指,曾經在14年前要求澳洲政府把莫尼斯引渡回國,指他在伊朗涉及多宗暴力和詐騙罪行,可惜遭澳洲拒絕。
槍手莫尼斯犯案動機未明,但他有涉嫌謀殺前妻及多項性侵犯等暴力犯罪前科,警方又早知他迷戀極端主義,卻准許他保釋又未把他列入恐怖分子監察名單。澳洲總理阿博特責難保安單位放縱疑犯,澳洲安全情報組織、警方等高層周三出席國會聽證會時亦勢受議員質問。
澳洲聯邦警察、安全情報組織、律政署與罪案委員會的高官,周三原定就檢討新的數據保留法,出席國會情報及保安聯合委員會聽證會。因應人質事件,委員會成員已準備擴大會議議題,探究有關方面此前有否監視、監聽或調查過莫尼斯。委員會主席捷漢(Dan Tehan)昨表明,需要就人質事件作「適當偵訊和調查」。
阿博特昨表示,莫尼斯是警察熟知有長期「暴力犯罪、迷戀極端主義、精神不穩」,「使人不安的人」。他質疑當局為何容許他逍遙游走於市面。
新南威爾斯州警長Andrew Scipione周三表示,當局關注莫尼斯是否獲保釋而外出,因警方一直要求法院拒絕其保釋外出的申請。
警方過去視莫尼斯為「孤獨怪人」,沒有納入受監控恐怖分子名單。莫尼斯1996年移居澳洲,曾任保安員,持有過期槍械執照。法庭紀錄顯示,他曾恐嚇射殺30歲前妻。其前妻去年4月遭人捅斃,他和34歲現任妻子涉嫌謀殺,去年12月12日獲准有條件保釋,遭沒收護照、每日要到警署報到及不准接觸受保護證人。
他另涉2002年對一名女子干犯3項性侵犯控罪受羈留。今年5月26日審理其保釋申請時,法官雖認為他有危害受害人、騷擾證人等「不容接納風險」,惟因有半年前的有條件保釋條款,遂准他保釋。到10月10日,他再涉及對6名女子共40項性侵犯指控,預定明年2月27日上庭。他去年因屢次發信滋擾派駐阿富汗陣亡士兵的家屬,被判300小時社會服務。
珍氏恐怖主義及叛亂研究中心的亨曼(Matthew Henman)說,莫尼斯施襲動機雖然未明,但案件受全球矚目,聖戰分子仍能藉以宣傳,「把攻擊當成自己的某種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