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渥太華16日加新社電)聯邦政府稱﹐它需要加拿大最高法院的指引﹐有關如何監控海外加人。
那涉及加拿大保安情報局(Canadian Security Intelligence Service)是否需要法庭令﹐才能尋求盟國協助﹐監視疑為極端分子的海外加人。
政府向法院提交的最新文件說﹐儘管它最近引入法案﹐澄清外國情報蒐集的權力﹐但法案並未應對一個重要問題﹐即是否保安情報局需要法庭令﹐才能尋求盟國協助﹐監視海外加人。
聯邦政府說﹐低等法院的一項裁決﹐令情報局「一頭霧水」﹐它不知是否需要法官的批准﹐才能監控身在其他國家的加拿大極端分子疑犯。
但渥太華律師卡梅倫(Gordon Cameron)指出﹐最高法院不必介入此案﹐因為該部聯邦法案可能令中心問題失去實際意義。
10月底引入的法案﹐將明確允許情報局尋求法庭令﹐調查海外的保安威脅。政府稱﹐那是急迫事宜﹐因為一些加國年輕人前往海外受訓﹐參加恐怖組織活動。
卡梅倫在書面報告中說﹐若最高法院決定聆訊本案﹐應等候「一段合理期限」﹐來判斷法案的成效。
低等法院犯下「嚴重錯誤」
目前是否聆訊本案的決定權在最高法院﹐那可能需時數周。
聯邦律師稱﹐低等法院在處理這一微妙的事情上﹐犯下「嚴重錯誤」。
聯邦法庭法官莫斯利(Richard Mosley)在2013年的重要裁決中﹐批評情報局申請法庭令﹐在加拿大通訊安全局(Communications Security Establishment)協助下﹐追蹤兩名加拿大人。
莫斯利指﹐情報局未能披露﹐它可能會請求通訊安全局的五眼(Five Eyes)情報聯盟伙伴協助調查﹐那違背坦白原則。
除加拿大外﹐五眼情報聯盟成員國還包括美國、英國、澳洲與新西蘭。
他也警告﹐保安情報局和通訊安全局的做法可能引致風險﹐因為外國機構的攔截通訊﹐令加拿大目標「可能被拘押或被傷害」。
聯邦上訴庭支持莫斯利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