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維多利亞幼稚園女家長涉送贈女校長禮物以優待其兒子,女校長及女家長其後被廉署起訴。案件昨進行審前覆核,代表家長的律師表示,將為其中3項控罪申請永久終止聆訊,並稱「葉劉(葉劉淑儀)同團體都向警察送生果」。 首被告李凌秀(44歲)為大角嘴維多利亞(君匯港)幼稚園的校長,報稱主婦的次被告汪穎(39 歲)則是該校學生的家長。控方昨稱,其中3項針對汪穎的行賄罪,只需證明汪曾向李凌秀提供「甜頭」,令李或可能於日後應汪要求給予優待,便已構成行賄。汪的律師反指該3項控罪過於空泛,控方未能提供足夠證據顯示汪的兒子曾受到任何實質的優待,並以「葉劉(葉劉淑儀)同團體都向警察送生果」作例子。 案情指李凌秀於2012年3至5月,收受汪穎提供的一條圍巾及一件外套,及於同年12月某日,煽惑幼稚園的3名教師各收受汪提供的銀包。案件明年2月5日開審。 【案件編號:KCCC368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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