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內蒙青年呼格吉勒圖18年前被屈姦殺遭槍決,警方9年後尋獲真兇,案件再審,冤死青年15日被判無罪。高院給父母3萬元慰問金。 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市毛紡廠18歲工人呼格吉勒圖和工友閆峰夜班休息時,聽到女萓酗k子呼救,趕往施救時,發現女子已遭姦殺。呼格吉勒圖到附近警亭報案,卻被呼市新城分局警方認定為兇手,61天後,法院判處呼格吉勒圖死刑,並立即執行。 認為兒子遭錯殺的呼格吉勒圖父母開始上訪。而「破案」的諸多警官都因「迅速破獲大案」獲立功表彰。但在2005年,被稱為「殺人惡魔」的內蒙連環姦殺案兇手趙志紅落網,他供述了10宗姦殺案,首宗即為女菻螫案,顯示已被槍決的呼格吉勒圖是含冤而死。 15日,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趙建平向呼格吉勒圖父母轉交高院院長胡毅峰個人慰問金3萬元。 新華社報道,12月15日,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對呼格吉勒圖故意殺人、流氓罪一案作出再審判決,並向申訴人、辯護人、檢察機關送達了再審判決書。 該案因呼格吉勒圖的父母申訴,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於11月19日決定啟動再審程序,另行組成合議庭並依法進行審理。審理中,合議庭查閱了本案全部卷宗以及相關材料,聽取了申訴人、辯護人和檢察機關意見,經合議庭評議並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作出如下判決:一、撤銷本院(1996)內刑終字第199號刑事裁定和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1996)呼刑初字第37號刑事判決,二、原審被告人呼格吉勒圖無罪。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