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道】有美國法律專家指出,現時並無法例明文禁止警察箍頸制服疑犯。不過,《華盛頓郵報》引述《紐約法律期刊》文章指出,紐約市警方早在1993年已有指引禁用箍頸,只是警員從未嚴格遵守。 《紐約法律期刊》刊載的警方巡邏指引寫明,「紐約市警方人員不得使用箍頸──包括(但不限於)任何向咽喉或氣管施壓,以致可能阻斷或阻礙呼吸的手段」 。該份指引是在1993年5名紐約警員被控以「創傷性窒息」殺害一名21歲青年後出爐。 箍頸曾是美國警員制服疑犯的常用手段,1975至82年有15人因遭警員箍頸死亡,當中12人為黑人。 1985年,時任紐約市警察局長沃德(Benjamin Ward)限制使用箍頸,規定只有警員或旁人生命受威脅,而且是別無選擇下才可用來制服疑犯。 每年平均200宗箍頸投訴 不過,獨立「民間投訴評審委員會」數據顯示,2013年6月至今年7月期間,該組織共收到逾200宗關於遭警員箍頸的投訴。自2001年以來,平均每年也有200宗,顯示紐約市警察並沒嚴格遵守指引。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