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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備受關注的王老吉狀告加多寶虛假宣傳案,昨在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宣判。法院判決加多寶方面立即停止使用含有「加多寶涼茶連續7年榮獲」或「中國飲料第一罐」等用語的廣告,在指定傳媒上連續7日刊登聲明以消除影響,並且賠償王老吉方面300萬元(人民幣)。
今年6月,北京市三中院受理此案。原告廣藥集團、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共同起訴稱,被告加多寶(中國)公司、廣東加多寶公司在多種途徑傳播不實廣告,侵佔王老吉涼茶的商品聲譽和利益。(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