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男鋼琴老師為7歲男童單獨授課時,兩度因對方出錯而「篤」其下體數秒。男老師昨承認兩項非禮罪,求情指使用不適當方式管教學生,並非為滿足性慾。 06年開始教鋼琴的被告符俊健(29歲)今年8月被控,控罪指他於去年12月強迫男童X按壓自己的下體,被控普通襲擊罪。X當時在警方的錄影會面中突供稱,符曾另外兩度非禮他,他其後向母親投訴揭發事件。案情指出,符於2012年11月至去年11月期間,在離島一間社區中心教授X鋼琴,當X彈錯時,符曾兩度以一隻手指隔褲篤X的下體約3秒,X指當時感到不開心及生氣。 辯方求情時稱,X是一個特別聰明卻又頑皮的學生,被告當時只是一時衝動。裁判官張志偉判決時考慮到案發時間不長,且符的手並沒有直接接觸男童性器官,兩項非禮罪共判囚6周。至於兩項交替控罪、即普通襲擊罪則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 【案件編號:FLCC485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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