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東亞銀行經理被指於16年間監守自盜,涉偷取及詐騙7名銀行客戶近5500萬元,其中麗城花園第3期業主立案法團疑被盜取近700萬元,亦有兩名個人客戶疑各損失高達2000萬元。銀行經理被控10項盜竊、8項使用虛假文書及1項欺詐共19項控罪,昨提訊時暫毋須答辯,等候將案轉介高院審理。 歷時16年 法團失700萬 家住麗城花園的被告明志流(56歲)昨沒有律師代表,亦沒有作任何保釋申請;控方則反對被告擔保,又指被告犯案後一度離港,有潛逃風險。主任裁判官練錦鴻將案押後至5月9日進行交付聆訊,其後將轉介高院,其間被告須還押。 控罪指被告於2009年6月至2013年10月,偷去麗城花園第3期業主立案法團共686萬元存款。他亦被指於1997年至2013年10月,偷取及詐騙另外6名銀行客戶近4800萬元,包括偷取關惠芳2100萬元存款,以及騙去楊仁美2000萬元款項。 【案件編號:KTCC55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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