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獨力照顧3名子女的失婚婦,往其中一名兒子就讀的小學與老師見面,卻獲告知兒子可能有讀寫障礙,頓時情緒失控,以苳M指嚇及趕走老師,又將自己反鎖課室。她昨獲法庭批准自簽1000元守行為1年,其間不得干犯與使用武器有關的罪行。 案發今年1月8日,報稱無業的被告李嘉寶(48歲),到愛秩序灣官立小學與老師商討9歲兒子的學業事宜,其間老師指兒子可能有讀寫障礙,被告聞言情緒失控,拿出苳M指嚇老師,二人相距只有約3.5呎。被告其後要求老師離開,把自己反鎖課室內,警員到場用鎖匙進入課室制服被告。被告警誡下否認犯案,其後被控「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罪。 【案件編號:ESCC15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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