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傳道人涉非禮兩名12歲男生,昨被裁定其中8項非禮罪表證成立。辯方呈上5名品格證人的供辭,盛讚被告熱心助人,盡心在教會工作,稱「因為佢(被告)係咁熱心」才會「做多驉v為男童清潔下體,絕無非禮意圖。 辯方的品格證人包括被告黃偉明(48歲)的教友和涉案中學的學生和教師等。其中一名女學生透露,被告至今停職已久,其妻一直獨力支撐家庭。被告的女兒亦在該中學就讀,事件發生後變得沉默寡言,成績亦受影響。另有被告的女學生說,被告不時探訪其患癌的父親,直至其父去世後還為他辦安息禮。 裁判官表示,被告餘下一項涉於辦公室非禮事主X的非禮罪,由於另一事主Y供稱,被告當時沒碰到他們下體,而X也在庭上稱,被告當時正講解包皮問題,不排除被告只是以筆碰到其下體,故裁定該非禮罪表證不成立。案件押後至本月7日裁決。 【案件編號:DCCC108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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