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劍橋大學公共法教授Christopher Forsyth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基本法》45條指特首應由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產生,認為提名要經提委會作出,法律上雖已排除公民提名,但未有排除公民推薦等「間接提名」做法。他認為把區議員及立法會議員加入提委會,以擴大提委會代表性是妥協折衷方法,惟提委會不能以全票制提名候選人。 指政改底線讓港人有真正選擇 Forsyth認為世上沒有最完美的提名程序,2017年的特首選舉亦然,「我們英國2015年大選也不是完美」 。他指把區議員及立法會議員加入提委會的做法可取,但Forsyth強調,選舉制度要經實踐驗證,現階段不能說哪一種提名做法最好,「民主就是不完美中,最好的政制」。 至於若提名程序「有毒」是否也要「食住先」以作驗證?Forsyth說政改的底線是讓港人有真正選擇,若港人在2017特首選舉沒有真正選擇,或會為香港政治帶來巨大(profound)後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