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立法會昨日三讀通過擴大膠袋徵費的條例草案,全港10萬間零售店及有兼售貨品的商店,由明年4月1日開始,無論派發背心袋、平頭膠袋或不織布袋,每個都要徵費5毫;但街市濕貨及非密封食品則可獲豁免徵費。商戶毋須再向政府上繳徵費及上報派發膠袋數量,但環保署會加強突擊檢查,違規商戶可被定額罰款2000元。
街市濕貨非密封食品可豁免
香港零售管理協會主席麥瑞琼表示,汲取首階段實施膠袋徵費的經驗,零售業界普遍已習慣膠袋徵費的做法,未來協會將加強宣傳,相信屆時不會出現大問題。她指出,部分大型企業已承諾會每年公布膠袋使用的情况。
首階段膠袋徵費涵蓋約3000個零售點,商戶派發背心袋或穿孔袋需要徵費5毫,並要上繳政府。不過,明年4月1日開始,以往不徵費的平頭膠袋、過了膠的厚身紙袋及不織布袋,都要徵費5毫;屆時任何零售店舖收取的膠袋徵費,都可撥歸自己戶口,毋須上繳予政府。
環境局長黃錦星表示,不需商戶上繳徵費,是希望減輕商戶及政府的行政成本,並強調擴大膠袋徵費不是為了增加庫房收入,而是改變市民習慣,多使用環保購物袋。大部分議員原則上支持,認為有助本港進一步減少膠袋使用量。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家洛關注,一旦違犯條例需繳付2000元定額罰款是過高。他促請政府盡快完成其餘包括輪胎和電器等產品的環保責任條例,才能真正做到源頭減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