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有暴力前科的無業漢,酗酒後與街坊爭執,狂踢街坊腹部及頭部,更用雨傘傘尖插向街坊口部,其後不斷說「佢係魔鬼,唔可以留低」,被捕時又咬傷男警右胸。受襲街坊事後不能步行及自理,須入住老人院,更變得辭令不清及局部失憶。事後聲稱「斷片」的無業漢昨承認傷人等罪,還押候懲。 稱街坊為魔鬼 被捕時咬警 被告林鎮偉(28歲)有7次案底,4次與暴力有關。他承認1項有意圖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及1項襲警罪。案情透露,去年9月15日凌晨2時半,事主葉永安(51歲)在天水圍天慈h慈屏樓外大叫「救命」,被告警告他「不要走」,其後事主倒在地上失去知覺,被告仍繼續踢事主頭、胸及腹部,又用傘插向事主口部。 救護員接報到場後,發現身有酒氣的被告站在一旁不斷說「佢係魔鬼」,又說「你]無人信我」;倒在被告旁的事主用微弱聲線表示痛楚。事主被送往深切治療部後證實腦膜下有血腫、右眼眶內壁骨折,出院後需入住老人院,上下肢活動能力有限,只能說單字,亦不記得案發經過。 被告曾向警方表示不認識事主,求情時卻稱當晚他出席飲宴後,在回家路上的便利店買酒繼續喝,其間遇上同為街坊的事主,遂一起喝酒,其後因爭執動武,其間被告左上門牙脫落。辯方稱,育有9歲兒子的被告曾染有毒癮,前妻離他而去對他造成很大打擊,自此有酗酒習慣。他在庭上特別向事主及其家人道歉。 事主重創難自理 入住老人院 事主的母親昨出庭供稱,事主雖患精神分裂症,但案發前能獨立自理,說話亦沒問題,只是間中靠撐雨傘協助走路。案件押後至下月30日判刑,以待索取事主醫療報告,研究本案對事主造成的傷害。 【案件編號:DCCC11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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