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欄目簡介:寫作、閱讀、聆聽、說話及綜合能力,離不開思維邏輯訓練,本欄教授應考綜合能力的思維邏輯技巧,助學生應試
見解論證乃「綜合能力」一卷其中一項評核支柱,筆者認為「綜合能力」一卷慣常考核的「見解論證」,說穿了其實就是考核同學的思維水平。上章談及批判思維常應用於「對事物價值的評估」,要為批判對象設定準確的標準或條件,實為應對的不二法門。本章附以模擬題目,示範應如何應用批判思維應對綜合題目。
題目:試以思賢社青少年德育關注組負責人的名義,就以下受訪者的自白,撰寫評論一篇,評論青少年商店盜竊者的心態。
附錄:思賢社青少年德育關注組訪問了400多名初中生,調查他們對商店盜竊行為的看法,結果發現有近五分一的受訪者曾有下列行為。
以下是其中幾名商店盜竊者的自白:
.起初也沒想過要偷東西,但那些貨品實在太吸引了,不偷好像對不起自己。
.偷東西當然是犯法,可是拿其中的一兩件,對平素牟取暴利的商人影響不大呢!
.那次雖然輕鬆得手,可是過後才心生害怕。若事件被揭穿,我還有何顏面面對父母?自此以後,我再也沒有幹過。
.試過當場被人逮荂A還鬧上警局,幸好聽完警司個多小時廢話就把我放了。
同學需就題目提供有關青少年商店盜竊者的自白進行分析,並需就該等盜竊者的心態進行評論。回應此焦點時,應循以下的思維步驟為恰當的評論奠下根基:(見圖表)
文:語文工作者揚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