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行政會議前成員、商交所主席張震遠自商交所財困「爆煲」後, 各方債主相繼「追數」,繼商交所早前被入稟申請清盤後,張震遠亦遭入稟申請破產,呈請人正是去年入稟向張及旗下新效控股追討4000萬元貸款的新利控股(1240)非執董梁志漢。案件已排期4月16日提訊。 張震遠昨未有回覆本報查詢。法庭文件並無透露欠債金額及性質,但根據法庭資料,去年8月,梁志漢入稟高院向張震遠名下新效控股及身為擔保人的張追討連本帶利4000萬元,張震遠當時承認欠債未還,而公司正重組債務,有信心短期內完成並獲新資金,認為是有人「唔耐煩」而興訟。 張去年任貸款擔保人 梁志漢當時在入稟狀表示,去年1月13日及2月27日先後與首被告新效控股有限公司簽訂貸款協議,兩度借出2000萬元,由次被告張震遠任擔保人,雙方於4月9日簽署延續貸款協議。梁未在入稟狀詳列協議條款、還款方法及日期,以及利息計算方法等。 張震遠及其任主席的商交所,近年牽涉多宗錢債官司(見表)。此外,商交所亦遭前資訊科技部高層Andrew Charles Loftus Carter申請清盤,Carter去年10月在勞資審裁處獲判賠償140 萬元欠薪及福利,至今年1月入稟申請商交所清盤,該案於3月19日提訊。 根據公司註冊處資料顯示,張震遠名下的新效控股於2013年11月21日將2375萬股香港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予Deluxe Treasure Investments Ltd,令後者即時成為最大股東,持股達39.58%,有關轉讓股令張餘下1300萬股,佔商交所21.67%股權。 【入稟編號:HCB12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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