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對於18萬元現金失而復得,食品公司店東陳先生頻呼「好彩」,又稱年近歲晚生意不俗,不少顧客購買賀年糖果,案中被盜現金為剛過去周六及日的營業額,未及時存入銀行,懷疑賊匪早已看中農曆新年前店內有大量現金而犯案。城巿大學犯罪學教授黃成榮則指出,3名老賊手法純熟,估計他們是在獄中相識的積犯,出獄後為生計而相約犯案。 失而復得 店東頻呼好彩 根據正隆行網頁資料,該店在港成立於1994,全港有9間分店。店東陳先生稱其分店開業約3年,營業時間為早上9時到晚上10時,過去未曾遇爆竊案,相信是因為店內及門口分別置有7部及1部閉路電視。陳表示,原計劃今日將周末收入存入銀行,豈料凌晨時分已遭爆竊盜走,幸警方行動迅速,當場人贓並獲,日後會考慮再加強保安。 黃成榮稱,3賊於案中手法純熟,加上各人均有爆竊案底,不排除是積犯,不時因爆竊或盜竊罪而入獄,並於獄中相識,但當出獄後,各人因年紀漸大,又無一技之長下,無法維生,便很容易走回舊路相約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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