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資訊科技商人向任職法律界的夫婦訛稱,只要購買3隻勞力士表給他,他會轉交拔萃男書院舊生會作慈善拍賣,便可獲對方撰寫推薦信,協助他們的兒子入讀附屬小學。商人早前經審訊後,昨被裁定兩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成,裁判官斥他利用家長急於安排兒子入讀心儀學校的心態騙取財產,形容其行為卑劣。 裁判官阮偉明表示,考慮被告林樹圻(52歲)無案底及願意於1個月內賠償,押後至本月29日判刑,其間索閱被告社會服務令報告。事主林敏早前供稱,2011年6月其子小一統一派位不理想,遂偕丈夫到喇沙小學門外守候校長3周,後來得知被告認識喇沙小學教師,遂尋求協助。被告建議她改向拔萃男書院附屬小學叩門,聲稱只要她購買兩隻勞力士手表,由被告轉交男拔舊生會作慈善拍賣,舊生會便會為其兒子撰寫推薦信。林不虞有詐,茖鉹V夫先後購入3隻總值21.9萬元的勞力士表交給被告。 3勞力士總值21.9萬元 辯方聲稱,涉案手表是事主送給被告,作為找學校的「酬勞」,又否認被告曾說過拍賣會一事。惟裁判官認為,事主的證供誠實可靠,相反辯方的說法自相矛盾及令人難以置信。 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曾於法國巴黎索邦大學修讀建築,未畢業便輟學回港經商,現時為資訊科技公司的合伙人,月入約2萬元,但一半收入用作前妻及兒子的生活費。辯方續指出,被告並非主動認識事主,犯案沒有預謀,請求法庭輕判。 【案件編號:KTCC488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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