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010年通訊業聯會成立一個行政機構,推出《收費流動內容服務守則》,要求供應商須清楚列明收費資料,以及提供服務前必須以兩個步驟得到用戶同意,否則將受警告。過去兩年多,mTouche收到逾40宗投訴,主要因為用戶對訂閱不知情,但僅一宗屬違反守則。通訊業聯會副主席賴永雄解釋,調查後發現不少個案都是機主手機被他人取用,訂閱了服務卻沒知會機主。 供應商40投訴僅一違守則 賴永雄表示,通訊業聯會每年都會根據市場變化檢閱守則,加入新的指引以確保有效規管,市民若對收費內容服務有任何質疑,應向通訊事務管理局投訴。 另外,根據守則,內容供應商若兩個月收3封投訴信,會被五大電訊商終止合作。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認為這對內容供應商不夠阻嚇,「若有心要靠這項服務發財,一間公司被杯葛後,大可開第二間重來」。 兩月3投訴失電訊商合作 莫建議守則收緊確認訂閱的程序,不可單憑一個短訊確認,內容供應商亦有責任保留一份經電訊商認證的紀錄,證明客戶曾回覆短訊及短訊內容,並以此作為訂閱憑證,若日後「老屈」市民曾訂閱服務,或構成偽造文件、欺詐等罪名,他鼓勵警方或其他執法機關研究如何以現行法例規管收費短訊服務。 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成員湯家驊表示,若太多未經機主同意就訂閱的個案,業界應檢視守則,考慮加入更嚴謹的確認程序,例如回覆短訊時要輸入身分證號碼或可確認機主身分的信息等。他認為除警告外,對短訊內容供應商的監管應有明顯罰則,否則很難有效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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