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渥太華16日新社電)司法部長馬逵(Peter MacKay)周一反駁一些評論﹐指法官反對新措施﹐不同意徵收強制受害人附加費﹐總有一天「明白箇中道理」﹐為何政府要確保罪案受害人得到應有援助。
報道說﹐安省、卑詩省和阿爾伯達省的法官﹐不是不肯下令罪犯繳納這筆附加費﹐就是諸多留難﹐不讓官員徵收此費。
一些法官和司法評議員說﹐一些人無力繳付附加費﹐新收費對他們不公平﹐為他們帶來更大的經濟負擔。馬逵則說﹐政府徵收受害人附加費﹐為受害人提供諮詢和其他服務。
他在訪問中說﹕「我認為假以時日﹐法官就會明白其中道理﹐我們要改善受害人的境況﹐他們應得補償﹐這種權利應受尊重。
「這些案件收取200到300元賠款﹐我們認為恰當。我們相信﹐那是伸張正義的一面﹐反映社會譴責違法、反社會和侵犯個人的行為。」
他又說﹐多數省府仍有選擇﹐可下令無力付款的罪犯服務社區﹐償清他們的社會債務。
直到10月﹐量刑法官發現違章者無力付款﹐可酌情豁免附加費。新例取消豁免令﹐甚至加倍附加費﹐那是保守黨政府嚴打罪行的一環。
新法律規定﹐違章者付罰款﹐需加30%附加費﹐如無罰款判令﹐也要劃一付費100或200元﹐視乎不法行為的嚴重程度而定。
在安省滑鐵盧地區省法庭﹐法官韋斯特曼(Colin Westman)說附加費是不切實際的「失落靈魂稅」。
多倫多的安省刑事律師協會(Criminal Lawyers Association)主席穆斯塔卡利斯(Anthony Moustacalis)說﹐執行強制附加費﹐成本高於收入。他舉例說﹐罪犯逾期沒繳付特定款額﹐主審法官必須派遣執達吏﹐將罪犯拉回法庭付款。
穆斯塔卡利斯說﹐馬逵堅稱附加費是受害人的援助金﹐其實那是安省庫房的進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