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渥太華16日新社電)聯邦研究報告顯示﹐警方調查耆老受虐案件﹐只有小部分案件提刑事控罪﹐因為受害人希望維持家庭關係﹐不想入住老人院。
司法部研究人員檢討渥太華警方處理的疑是虐老案件﹐發現它在5年期間調查453宗案件﹐其中只有17%提控罪。
這個比率顯然低於警方的平均檢控比率﹐在一般情況下﹐警方每調查4宗案件﹐就有1宗提控罪。
警方沒有起訴的耆老受虐案件﹐逾半不是證據不足﹐就是受害人不肯與警察合作。
研究報告說﹐耆老受虐案件檢控率低﹐可能因為受害人希望維持家庭關係、害怕和擔心入住老人院、不想失去獨立能力﹐其他因素是經濟不獨立、殘障或疾病。
1名警察告訴研究人員﹐耆老不願控告自己的子女﹐結果警方花費很多時間﹐向他們解釋起訴違規者的好處﹐包括違規者的支援服務。
研究報告指出﹐根據2011年加拿大人口普查報告﹐全國有500萬人年屆或年逾65歲﹐人數還在急速增加。
若看渥太華的個案﹐從2005年到2010年﹐涉嫌虐待耆老的人較多是婦女﹐男女施虐者的比例是48%對52%。
70%受害人為女性
研究報告又說﹐70%的受害人是女性﹐可能因為耆老較多是女性。
研究人員說﹐男性涉嫌虐待耆老﹐受害者較多是家人或朋友﹐女性涉案者較多在護理機構凌虐她們照顧的人。
最普遍的虐待方式涉及財政﹐其次是口頭、肢體凌虐﹐還有小比例的性侵犯案件。涉及金錢的個案﹐多數受害人初時不察覺有人侵吞他們的錢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