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渥太華20日加新社電)保守黨政府周三引入法案﹐將未經同意發送「親密影像」列為非法行為﹐法案也令有關影像更易從網上刪除﹐旨在保護青少年免受網絡欺凌。
司法部長馬逵(Peter MacKay)說﹐由於該種罪行的數碼化性質﹐法案觸及範圍極廣﹐包括針對從恐怖主義、有組織犯罪到偷竊有線電視的廣泛措施。
馬逵周三與公安部長布尼(Steven Blaney)宣布法案。他說﹕「這類罪行真的沒有疆界﹐影像上載互聯網後可以瘋傳。我們需要授權警方﹐有能力追查、保存信息﹐以及將其提交法庭。」
如果法案獲得通過﹐法庭將有權沒收電腦、手機和其他用來犯罪的裝置﹐它也可幫助受害人﹐取回用來在互聯網刪除影像所耗費的部分成本。
法案也可迫使被告人的配偶﹐在法庭指證被告人。法案對「親密影像」的定義﹐是「描繪某人從事性行為的影像﹐或是描繪性器官、肛門或乳房部位的影像」。
政府稱法案是在履行承諾﹐致力於終止網上剝削和騷擾行為﹐近年若干加拿大青少年﹐不堪這類剝削和騷擾而自殺。
但法案同樣適用於成年人和青少年﹐只要他們成為網上騷擾或脅迫的目標。
馬逵指出﹐網上欺凌和騷擾可摧毀生命﹐政府有責任加重犯事者所受處罰﹐令其承擔更沉重後果。
倡權團體稱讚政府提出的法案。加拿大兒童保護中心(Canadian Centre for Child Protection)總監麥克唐納(Lianna McDonald)說﹕「無人能想像﹐科技對年輕人的影響。法案可助制止科技被濫用﹐幫助無數受此影響、遭遇打擊的青少年。」
馬逵說﹐法案堵塞《刑事法》的漏洞﹐將法例現代化﹐考慮到互聯網上影像和文字的海量發送﹐以及對年輕人造成的影響。
他說﹐法案一旦通過﹐對警方獲授予的調查權力﹐亦需要密切的司法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