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學校計錯數、加錯教師薪酬並非新鮮事。津貼中學議會主席林日豐透露,逾10年前已有學校調整教師薪酬時多計1個薪級點,但數年後始揭發,該名教師累計多收逾10萬元,教育局、校方及該名教師最後達成協議,由教師分期攤還薪金差額。 條例列明教局有權扣資助補數 本身為律師的教協權益及投訴部副主任莊耀洸昨表示,在向學校發出過多資助的個案中,《資助學校資助則例》對學校及教師不利,因條例列明,教育局有權於下一次向學校發放資助時,扣走以往多付的資助;條例亦指出,學校應向教職員追討多付的薪金,方法包括扣薪,莊耀洸補充,即使教師離職,校方亦可循民事途徑追討。 教協:8年後追數極霸道 莊表示,《資助則例》列明教育局如發現任何多付薪金,「會在下一次發放資助金給有關學校時,因應已確定多付的薪金,調整資助金的款額」,換言之,教育局有權扣起多付的資助金。他認為,教育局若於學校計錯數後即時發現,在下一個月發放資助金時「扣錢」,屬合理時段,但教育局在8年後、多付的資助金已累積至龐大數目時始發現及追討,屬不合理,批評局方做法「極之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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