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9間津貼中小學為教職員升職、加薪及供公積金多年後,教育局始發現學校升錯職、加錯薪、及誤以公積金代強積金,致最少向33名教職員,多付最少156萬元薪酬;最嚴重個案拖達8年,教師遭追討累計多收的逾40萬元。教協批評,教育局未能及時和準確核實教師職級和薪酬,令薪金差額愈滾愈大,現時向學校和教師追討造成多重打擊,教師不但被追討數以萬元計差額,更面臨降職減薪,亦有學校被扣起部分資助金「填恣v,或影響日常運作。
教育局回應,若學校多付薪金津貼,局方會要求校董會糾正,以確保善用公帑;當局會與學校商討,在不影響學校運作的大前提下,用合情合理方式處理;在未與學校充分協調前,暫不會扣減多付的薪金津貼。局方亦呼籲學校糾正教師薪金安排時,充分照顧教師需要。
教局:與學校協調前不會追差額
教協近數月收到逾30宗教職員求助,指因加錯人工,被學校及教育局追討薪金差額,其中兩名教師及1名書記,分別遭追數逾40萬元。教協稱求助可分為3類情G,第1類涉及學校計錯編制職級人數,擢升教師或改編教席,教育局批准後1至6年才發現出錯,涉及6間學校共9名教師。
第2類則是教職員轉職及修讀課程後,學校計錯薪級點,教育局亦在1至8年後才發現錯誤,涉及13間學校共14名教師。第3類則涉及10間學校共10名教師,源於教育局要求學校聘任新的工場教師時,改以強積金供款,但學校仍沿用較優厚的公積金制度。
馮偉華:教局校方應攤分責任
教協會長馮偉華表示,教職員對於被升錯職或加錯薪不知情亦無責任,其間更須負責新職位的行政工作,今次問題是教局把關不力,未發現錯誤,相隔多年始向教職員追討薪金差額,令差額如雪球般滾大,但教育局把責任推得一乾二淨,要求教師全數承擔責任是「不公道亦不合理」,要求教育局檢視實際情G,合理地分攤教育局及校方在償還差額的責任。
馮又批評,教育局扣起兩間學校的部分資助金,以抵銷多付的薪金資助,或影響學校運作,「學校可能不夠錢出糧,連帶影響其他教師」。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亦稱,曾有學校不懂計算教職員薪級編制,向教育局分區查詢,但分區職員卻叫學校求助教協。
校長會:教師是否要追回多交稅
資助小學校長會副主席張勇邦質疑,教育局遲發現問題、突然要求學校歸還大筆費用,屬不能接受:「學校向教師追回薪酬,哪教師是否要追回多交的稅款?」
但他認為,計錯數的學校,薪酬開支應下調至正確水平,否則對其他學校不公平,這將意味有教師要降級兼減薪,以小學為例,若由學位教師(GM)頂薪點降至文憑教師(CM)的頂薪點,要減1.9萬元,張承認會造成很大震盪。
就今次風波責任誰屬,教育局稱,根據校本管理原則,學校享有高度靈活性和自主權之際,也要相應問責;又稱一直有為學校提供財務及人事管理的培訓及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