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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明報專訊】現代人離婚率高,原來古人也會離婚。《中華文化探本溯源系列:佳偶天成——中國古代婚事趣談》作者李美賢就指出,古人婚後雙方發現不合,也會寫離婚書,而且不是只限丈夫休妻,也有「協議離婚」。但多有一些不得已的原因,例如雙方家族出現刑事問題(如有人犯了殺人罪)、夫妻相處令家族蒙羞(如日夜吵鬧)等,在親友見證下公開離婚。在敦煌出土的文獻中,就記錄了十多份唐代的離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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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古代和現今的戀愛模式及婚姻制度有什麼相同及不同之處?
2. 你認為戀愛及婚姻各有什麼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