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宏曉穎 香港專業教育學院醫療保健(醫療行政學)高級文憑(二年級) “ 雙方有經濟能力的時候,而且家人都能接受男朋友;適婚年齡是25歲吧。 ” ◆張碩晉 香港教育學院心理學(二年級) “ 要有足夠錢,大家財政獨立,互相相愛;30歲是適婚年齡。 ” 古代:無年齡限制 非只二人事 現時香港的最低法定結婚年齡是16歲,古時就沒有法定的適婚年齡,孩子生理或心理上就算未成熟也可能要完婚。有些女孩更會當童養媳,即未成年就被送養或賣到另一家庭,長大後與該家庭的兒子正式完婚,結為夫妻。為子女執行婚姻及繼後是父母的責任,《禮記.昏義》載:「昏(婚)禮者,將合二姓之好。」即婚姻不是兩個人的事,是用以維繫兩個家族的關係。 至於夫婦是否財政獨立,《禮記.內則》一章說到「子婦無私貨」,乍看之下,女性好像不能有私人財產。原則上二人結為夫婦成為一體,財政上亦不會獨立,但妻子對嫁妝也可有支配權。雙方家人若有難,部分家庭更會無分彼此幫忙。不過這是個別情形,難以一概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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